陕西省原副省长陈国强被提起公诉(简历)

2020-02-27 17:1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国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国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国强利用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国强简历   

 

  陈国强,男,汉族,1962年5月生,安徽宿州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1.09—1984.07西安基础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4.07—1994.10 陕西省劳动人事厅、劳动厅安全监察处、计划统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10—1987.10陕西省淳化县润镇乡蹲点扶贫);

  1994.10—2000.09陕西省劳动厅综合计划与工资处副处长(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4.06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其间:2002.10—2003.01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挂职;2003.03—2003.07陕西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6—2009.01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3.09—2006.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7.08—2008.02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学习);

  2009.01—2010.1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8.09—2010.09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11—2013.02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02—2018.01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兼省行政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其间:2015.09—2016.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01—2018.03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党组书记(兼)。

  2018.03—2019.03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