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企业用好税收政策,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0-02-26 14: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提要

  本文对国家新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12项税收政策进行全面解读,提出要引导企业用好政策,合理税收筹划,建立抗疫防疫生产和捐赠的决策模型,包括收集抗疫防疫信息、设计评价行动方案、执行方案、效果评估、修订方案,助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到了决战关键时期,国家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2项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税收政策出台受到普遍欢迎。但要使政策落地,关键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抗疫防疫,发挥最大效用。除了一线的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医护人员外,我国目前参加阻击战最重要的社会力量主要包括企业、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个人。12项税收政策中,支持防护救治的两项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是针对个人,支持物资供应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关税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鼓励公益捐赠的所得税和流转税政策针对的对象则包括了企业、个人和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复工复产的所得税政策主要是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税收宣传引导要使社会力量与政府协作,迅速动员各种资源,形成强大合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一、国家四个方面12项税收政策解读

  (一)支持防护救治的两项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项政策可以支持企业更好地提供防护用品、安排员工上岗,使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市场需求,尤其是医疗物资企业尽快生产紧缺的防疫物资。公益性社会组织也可以更好地组织员工,投入到防疫工作中来。

  2.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项政策目前规定享受主体仅是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个人认为,政策适用范围还应该包括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员工和在防疫一线工作的慈善组织工作人员,鼓励他们也全力投入到抗疫战斗中来,即给予后方保障和前线医护一样的税收优惠。

  (二)支持物资供应的五项增值税、所得税和关税政策:

  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这可以使企业按月申请增量退税,减轻增值税负担和资金压力,迅速复工生产重点保障物资。

  2.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重点保障物资生产出来后,必须及时运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这项政策可以减轻运输单位增值税负担,保障物资运输。

  3.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目前,许多企业已经复工复产,员工通过公共交通启程返岗;也有许多小区仍然隔离,居民居家生活,生活物资需要配送供给。这项政策可以减轻公交、生活服务和物流单位的增值税负担,保障员工和居民的衣食住行。

  4.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目前,抗疫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口罩、消毒杀菌产品、核酸检测剂等防疫物资和人血白蛋白、奥司他韦等抗疫药品仍然十分紧缺,许多企业正购置设备扩大产能。正常情况下,企业购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短年限为3-10年,这项政策这可以使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扩大产能,满足抗疫前线需要;

  5.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为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急需进口防护用品、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对这些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可以减轻关税负担,支援前线抗疫。同时,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即恢复我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三)鼓励公益捐赠的四项所得税和流转税政策

  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超过12%的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项允许全额扣除的新优惠政策力度堪比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时期,彰显了国家动员全民力量一定要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战争。这项优惠政策的捐赠中介包括能开具税前扣除资格发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我国公益性社会组织正在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企业和个人把现金和和物品捐给能开具税前扣除资格发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履行企业和个人社会责任,凭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又大幅降低了所得税负担。由社会组织的专业社工人员负责组织、安排对接定点收治医院,采购医疗用品或运输物品至医疗前线,加强管理,从而形成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分工联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协同作战的全民抗疫局面。

  2.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确诊病例不断攀升,防控工作十万火急,承担防治任务的医院急需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测试剂、制氧机和药品等各种物品,许多企业和个人也通过各种方式直接将应对疫情物品捐赠给定点医院,这项新优惠政策突破了过去必须向有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才允许税前扣除的限制,使得抗疫物资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及时送达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同时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

  3.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目前,企业和个人的捐赠中很多是无偿货物捐赠,尤其自身产品捐赠是企业捐赠的重要形式,也可以作为企业产品营销和品牌推广的重要战略。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税法,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和商品、固定资产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因此,进行实物捐赠时,企业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还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收负担很重。这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捐出应对疫情所急需的各种物资,而不用承担流转税和附加税的负担。

  4.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我国全民抗疫牵动世界上友好国家和海外华人华侨的心,据海关统计,包括企业、个人采购进口和海外捐赠, 1月24日至2月11日,全国共验放防控物资8.7亿件,价值28.4亿元。这项政策减轻了国外进口捐赠额的防控疫情物资的关税负担,有力地支持国内疫情防控工作。

  (四)支持复工复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支持复工复产的税收政策主要有一项,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据报道,清华、北大教授对995家中小企业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情况及诉求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受疫情影响,85.01%的企业最多维持3个月,只有9.96%的企业能维持6个月以上。也就是说,大量中小企业将面临亏损甚至破产倒闭。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本项优惠将企业的年度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体现了国家与企业共担疫情影响带来的亏损风险,共渡难关。

  二、引导企业税收筹划,建立抗疫防疫决策模型

  疫情防控是当前全国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现代企业也被称作“企业公民”,要自觉地承担起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社会责任。在疫情爆发、国家困难时刻,企业生产、进口和运输重点保障物资、慈善捐款捐物可以帮助一线医院的医生和患者抗疫,也可以帮助后方的百姓防疫。另外,企业的工作还可以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提高企业声誉和品牌、增加员工和顾客的忠诚度,从而改善企业业绩、提升企业价值。随着公众、媒体和社会监督意识的提高,慈善组织运作越来越专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也不断提升,接收企业捐赠和发放安排越来越透明,企业与慈善组织合作捐赠的积极效应也越发明显。

  我们借鉴管理学的PDCA模型(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Action改善)),建议企业在充分用好12项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助力抗疫防疫决策模型,科学决策,安排生产,慈善捐赠,实现助力抗疫防疫和企业发展共赢,具体如下图所示。其中,计划(Plan)包括收集抗疫防疫信息和方案评价两个环节,执行(Do)指方案执行,检查(Check)指效果评估、发现问题,改善(Action)指修订改善方案。

  (一)收集抗疫防疫信息

  首先,必须掌握抗疫防疫的各种准确信息,并注重细节把控。在疫情突发以来,各种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传播,企业要注意鉴别真伪,以政府部门的权威信息发布为准。其次,还可以与一线记者保持信息沟通,通过媒体收集信息。第三,可以通过慈善组织对接前线物资需求信息。目前,已有许多企业直接把物资寄给医院,也有一些企业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捐赠,利用慈善组织的专业优势进行组织策划。

  (二)设计评价方案

  在企业掌握了抗疫防疫的各种准确信息后,就要制定助力抗疫防疫的物资生产和慈善捐赠计划,并对拟定的各种方案进行评价和筛选,最终确定最合适的方案。评价指标应具有引导性,即所选择的指标既要从抗疫防疫的需要和企业实际出发,又要考虑到政府政策支持和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同时,还需将各项评价指标量化,使评价指标客观化,减少主观因素。在评价指标及权重的设计中,要重点考虑12项税收减免等激励政策。具体可选取5大类一级指标和12项二级指标,并根据各项指标重要度设定相应权重(供参考),具体如下表所示。

  (三)执行方案

  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在确定生产方案后,企业在做好疫情科学防控的前提下,要安全有序开展生产,购置专用设备,挖掘潜力、开足马力,扩大产能保障重点医疗防控物资供应,争分夺秒驰援抗疫一线。在确定捐赠方案后,要迅速行动起来,筹款备物,与政府部门或慈善组织合作,将钱款送到最需要的疫区,将物资送到最需要的医院,助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四)评估方案效果

  基于战略管理和战略性慈善的理念,企业生产与捐赠不仅仅是助力抗疫防疫、履行社会责任,也是社会投资。企业应该从战略的高度,对方案执行效果进行评估,以达到更有效运用企业资源、提高抗疫防疫效果的目标,也提升企业价值。在项目效果评估阶段,企业有必要对5大类一级指标和12项二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对这些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比对,计算实际完成率。对完成率较高的指标,总结经验;对完成率较低的指标,分析原因。同时,通过评估,也可以发现评价指标中的不足之处并予修正,例如企业技术创新程度无法达到抗疫药品的要求、产品的生产成本过高等等。通过对评价指标的评价,不断修正和完善,使评价指标更加真实有效。

  (五)修订改善方案

  制订改善方案是企业助力抗疫防疫决策模型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抗疫防疫方案执行和效果评估结束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制订改善方案”是另一个循环的开始。在“改善”环节中,要总结所发现生产或捐赠中的问题并制订相应的改善方案。只有将前面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不断改善,助力抗疫防疫的效果才能不断进步,并使企业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形成良性循环。“改善”既包括对所执行方案过程中的改善,也包括对后续生产和捐赠等工作做出更好的安排。

  (作者:龙朝晖,管理学博士,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中山大学科技专家服务团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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