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惕以“童星招募”为幌子的“隔空”猥亵

2019-12-20 14:4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0日讯(记者 马常艳)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龚志勇在会上指出,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要警惕不法网络侵害。

  “‘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龚志勇提醒,广大家长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公安机关还提醒,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反抗能力都比较弱,为了有效避免受到不法伤害,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的监护和关爱,教会未成年人学习掌握应对突发情况,在危险环境下自救和求救的方法。此外,在酒吧、迪厅、营业性歌舞厅等环境复杂的场所,以及外出旅游或夜晚出门时尽量有成年人陪同或结伴出行,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未成年人一旦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龚志勇透露,2020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性侵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龚志勇表示,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统筹破案资源,及时破案,一办到底。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性侵积案的侦办力度,对重大积案逐案梳理研究,确定侦查方向和主办责任人,尽快破案,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破案期待。此外,还将试点并逐步推行“一站式取证”,建立信息化防控机制。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其中,2018年全年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39%和6.82%;2019年前10个月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5%和28.63%。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犯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治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5万人,共起诉校园暴力犯罪案件6962人。对陕西米脂赵某砍杀学生案、辽宁葫芦岛韩某驾车冲撞学生案、浙江杭州莫焕晶放火案等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提出死刑量刑建议,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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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