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雪梅:住房保障应向新市民逐步开放

2019-12-10 15:5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我国已经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第一,城镇居民明显改善居住环境。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2亿多居民实现安居梦,5900多万困难群众享受公租房实物补贴或租赁补贴。其中。2018年全国棚改开工626万套(基本建成511万套),2019年1-9月全国棚改开工约274万套,近两年约900万城镇家庭将改善居住环境。

  第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2011年-2018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共完成投资11.57万亿元,各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占城镇住宅投资总额比例分别为29.34%、22.23%、16.14%、17.82%、21.18%、24.16%、24.49%和21.28%。2018年全国棚改完成投资1.74万亿元,2019年1-9月全国棚改完成投资9400多亿元。

  第三,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建立多元化制度。近年,除了公共租赁房制度建设,还发展共有产权房制度满足多元化需求,还培育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住房市场,促进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尽管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在短期内急需解决的问题有:第一,保障房制度管理问题突出,影响住房保障的社会效应;第二,新市民面临租赁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第三,保障房房源结构失衡,长效性保障房少,这将增加长期住房保障压力;第四,棚户区改造资金还款方面可能出现信用风险。

  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应积极建设新时代的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第一,建立保障房追溯监管管理制度,积极发展保障房二级市场,提高保障房的资金效用和利用效率。

  第二,实施“一个原则、两个路径、三个改革”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一个原则,即举家安居乐业为原则,优先解决有未成年子女的中低收入新市民家庭居住问题。两个路径,即市场化路径和保障路径,市场和保障相结合,促进梯度消费,逐步改善居住环境。住房保障向新市民逐步开放,充分利用城市旧房和正规小产权房,解决部分新市民住房问题。三个改革,即通过公积金制度改革,提高新市民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和社会归属感,通过租赁制度改革有效供给中低价位的租赁房源,满足新市民的居住需求,通过房产税改革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降低住房保障政策成本并提升政策效率。

  第三,完善公租房制度,着重发展租赁市场,实现“住有所居”。

  第四,建立追溯监管管理制度,积极发展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本二、三级市场,提高资金利用效用,形成资金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

  (《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9-2020)》课题组 姜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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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