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开局良好

2019-09-23 15:2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 记者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江省市,按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推进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以及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一是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指导上海、重庆等7省市完成污水处理排放价格成本调整,江苏、安徽等6省市城市及建制镇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分别在安徽芜湖、湖北咸宁组织召开现场会,督促三峡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试点城市先行先试项目建设。截至6月底,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比2018年底增加1670公里,有932个乡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增加7016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1%。

  二是推动化工污染治理。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扎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工作。自2016年以来已搬改关转化工企业6485家,其中位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277家。

  三是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县为单位支持每县建成1—3个治理示范区,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源头减量。

  四是推动船舶污染治理。推动超过450家港航企业签订船舶污染治理自律倡议书,组织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暗查暗访。推动国家电网公司完成三峡坝区岸电实验区示范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截至6月底,沿江11省市港口接收船舶垃圾总量共38757吨;港口供船岸电总数1.83亿度,同比增长29%。

  五是推动尾矿库污染治理。督促重庆、四川、贵州、湖南4省市开展尾矿库污染系统治理试点,目前沿江11省市已完成493座尾矿库闭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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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