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关为第十二届东北亚博览会提供多项通关指引和监管服务

2019-08-20 17: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20日讯 今日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第九次媒体吹风会上,长春海关发布了为支持将于8月23日开幕的第十二届东北亚博览会所采取的系列措施以及进境展品海关通关须知。

  据介绍,为支持办好第十二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今年长春海关制定了十项支持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制定发布《2019年第十二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2019年第十二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及《2019年第十二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为参展商提供详细通关指引;依托“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为东北亚博览会提供全流程服务;派员入驻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在主要口岸为东北亚博览会设置进境展览品专门通道和专用窗口,优先办理海关手续;对于暂时进境展览品,通关环节所涉及的海关税款均由省政府出具保函,海关凭保放行;因特殊情况需在展馆现场查检的展览品,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运至展馆现场接受查检;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节假日预约通关服务;对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生物制品或者血液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展会期间参展的动植物及其产品,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由海关负责办理;东北亚博览会期间品尝、散发的预包装食品,在境外参展商作出统一标识的情况下,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对免于加贴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应在展览品旁以中文注明相关注意事项。参展的非销售用的化妆品,进境前应当提供展会主办(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展证明,可以免予检验。

  在展品海关通知方面,主要包括:展览品的审批和准入,展品需办理检疫审批的,需将相关材料于展会开幕前一个月提交至长春海关相关职能处室,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对部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试点实施“先声明后验证”的便利化措施;特殊物品的展览品需办理检疫审批的,入境前参展商提出申请(在系统上提交)。关于进口展览品的报关流程,主要有两种通关模式,一是“一站式”通关,二是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博览会期间将派员实施驻会监管,主场运输服务商以及参展商应遵守海关的管理规定,配合海关做好监管工作。关于展览品的处置,海关监管货物在展览会闭幕后,办展人或其代理人应根据展览品的不同流向情况,提交相应的货物清单,及时向长春兴隆海关办理展览品后续结案核销手续。关于展览会销案,在办理完结案手续后,一个月内持原暂时进口报关单及海关各种结案单证到活动所在地的长春兴隆海关办理展览会结案手续。

  暂时进境的境外记者采访器材,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在8月23-27日的展会期间,长春海关将派员驻会工作,现场为参展商提供咨询服务和通关指引,还将切实做好海关监管和服务工作,为本届东北亚博览会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支持。(袁梓 实习生杨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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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