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天下实控人崔凯失联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恐失职

2019-08-20 13: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0日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近日公布的公司监管部文件(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173号)显示,经查明,北京飞扬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扬天下”,831302)及时任飞扬天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崔凯和时任飞扬天下董事会秘书的冷公民有以下违规事实:

  因飞扬天下经营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主要员工离职且搬离原经营场所,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凯失联,实际控制人崔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部于2019年4月26日向飞扬天下出具监管问询函(日常),要求公司五个转让日内回复。截至2019年5月8日,飞扬天下未能回复问询函。监管部于2019年5月27日向飞扬天下出具告知函,要求其于5个转让日内回复问询函,截至目前,飞扬天下仍未回复问询函。

  飞扬天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崔凯作为董事长未能规范公司治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冷公民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义务,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飞扬天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崔凯、冷公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飞扬天下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飞扬天下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时任飞扬天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崔凯持有公司51.78%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崔凤英持有11.24%股份,为第二大股东,飞扬天下资料显示,崔凤英与崔凯二人系母子关系。

  飞扬天下于2011年8月16日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在新三板上市。总股本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主办券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601878.SH)。《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以及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2019年5月6日,飞扬天下发布《北京飞扬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称,飞扬天下原定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但因公司未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导致公司未能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含4月30日)披露 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因未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暂停转让自2019年5月6日(含本日)起,直至按规定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后恢复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规定: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投资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业务规则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业务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规定: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第一时间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公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切实保证挂牌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其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提供担保及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挂牌公司资金、资产,损害挂牌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第八条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存在问题的,可以采用公开问询等方式,要求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进行解释、说明、更正和补充,相关主体应当及时回复。

  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的回复进行审查。挂牌公司如须更正、补充信息披露文件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按照《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一)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构成虚假记载的;

  (二)通过信息披露文件作出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构成误导性陈述的;

  (三)信息披露文件未完整记载应当披露的事项,或未按照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构成重大遗漏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在本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的;

  (五)对外提供未在本细则规定或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或者未以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

  (六)通过更正披露文件差错、修正已披露财务数据等产生重大影响的;

  (七)拒不回复或不及时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解释说明、更正和补充的要求,或者公开问询的;

  (八)未按规定建立、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或拒不履行本细则规定的信息报备义务;

  (九)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存在上述情形,但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由业务部门采取出具监管意见函,或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等方式进行提醒教育。

  以下为原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监管部文件

  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173号

  关于对北京飞扬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北京飞扬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扬天下),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二十一层。

  崔凯,男,1981 年 8 月出生,时任飞扬天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冷公民,男,1979 年 9 月出生,时任飞扬天下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飞扬天下及相关责任主体有以下违规事实:

  因飞扬天下经营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主要员工离职且搬离原经营场所,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我部于2019年4月26日向飞扬天下出具监管问询函(日常),要求公司五个转让日内回复。截至 2019 年5月8日,飞扬天下未能回复问询函。我部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向飞扬天下出具告知函,要求其于5个转让日内回复问询函,截至目前,飞扬天下仍未回复问询函。

  飞扬天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细则》)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崔凯作为董事长未能规范公司治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冷公民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义务,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 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飞扬天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崔凯、冷公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部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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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