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议室:催收助学贷款莫侵犯隐私权

2019-08-20 09:35 来源:经济日报

  催收助学贷款莫侵犯隐私权

  据报道,江西萍乡农商银行近日在其公众号上发布一则“大学生助学贷款逾期催款通知”,附带一份截至2018年12月21日逾期学生名单,名单包含学生姓名、高校名称、逾期金额和住址。

  【短评】 在助学贷款逾期未还的大学毕业生原有联系方式失效情况下,银行发出催款通知书,属于正当追债行为。但是,银行催收助学贷款,不能采取侵犯大学生隐私权的方式。从法律角度说,除司法部门依法办案,或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和许可,其他单位、个人不能随意公布任何人的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此,银行泄露大学生家庭住址、就读高校等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应当及时纠正。

  对共享充电宝涨价无须忧虑

  最近有网友发现,过去只要1元1小时的共享充电宝,在一些地方已经涨价到2元1小时,有的品牌甚至开出2元半小时的价格。对此,有网友质疑,“一天的上限价格,已经可以买一个小型充电宝了”。

  【短评】 共享充电宝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机制,平台享有自主定价权。换句话说,共享充电宝平台上调租金标准,属正当调价行为,只要做到明码标价,就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目前市场上有多个品牌共享充电宝,处于充分竞争状态,消费者有很大自主选择权,如果认为租金标准过高,消费者不再使用共享充电宝,反过来就会倒逼企业调整租金价格,维持供求平衡。现实生活中,不同消费场所的场地租金不同,运营成本不一,企业据此调整共享充电宝租金,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无须过于忧虑。

  这样的工牌使用费收不得

  据报道,有求职者今年7月份在成都王府井百货某专柜入职。根据该公司规定,新员工需要实习一个月以上才能参与考核转正,在实习期间需要办理临时工牌,每天收取两元的临时工牌使用费。

  【短评】 员工工牌是企业应向员工提供的基本办公用品,企业自身理应承担相应成本,没有理由向员工收取额外费用、转嫁成本。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谓企业收取“工牌使用费”已经涉嫌违法。对于此类行为,不仅劳动者要敢于质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监管部门也要依法坚决查处,积极为劳动者撑腰。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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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