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光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8-02 16:2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光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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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