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瑞林、邢云、钱引安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2019-06-24 17:0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山东、辽宁、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涉嫌受贿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涉嫌受贿案,中共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缪瑞林利用担任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宿迁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邢云利用担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副书记、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盟长、中共伊克昭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钱引安利用担任西安市长安县人民政府县长、长安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长安区委书记、中共雁塔区委书记、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宝鸡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缪瑞林简历 

  缪瑞林,男,1964年11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农艺师,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0.09—1984.07江苏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7.05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科员

  1987.05—1989.09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副科长(其间:1987.06—1988.05挂职任邳县邳城镇党委副书记)

  1989.09—1990.08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科长

  1990.08—1991.01省农林厅农业局副局长

  1991.01—1996.03省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管理局资源综合开发管理处处长(副处级,1995.12高级农艺师)

  1996.03—1997.06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资源开发处处长(正处级)

  1997.06—2000.06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8.09—1998.12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00.06—2001.06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6.09—2000.12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1.06—2004.03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党组书记(副厅级)

  2004.03—2006.04宿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6.04—2007.01宿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11.04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9.11—2010.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1.04—2011.05宿迁市委书记、市长

  2011.05—2012.01宿迁市委书记

  2012.01—2013.01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1—2013.12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3.12—2014.01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01—2016.05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5—2018.01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兼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8.01起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8.11 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邢云简历 

  邢云,男,汉族,1952年3月生,内蒙古土左旗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3月入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

  1968.09—1973.09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北卜子学校教师

  1973.09—1976.09 内蒙古工学院化学系无机化工专业学习

  1976.09—1976.12 留校待分配

  1976.12—1978.12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旗委宣传部工作

  1978.12—1983.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林局政治部工作

  1983.12—1984.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委工作

  1984.06—1985.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牧工商联合公司党委书记

  1985.08—1987.09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牧工商管理处(联合公司)党委书记、处长(经理)

  1987.09—1990.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区委常委、副区长(1986.09—1989.07在包头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函授班学习)

  1990.12—1993.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3.10—1995.01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副盟长

  1995.01—1996.10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1996.10—2001.09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1996.05—1998.05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09—2001.12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12—2006.1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2006.12—2012.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其间:2008.03—2010.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2.02—2013.02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02—2016.01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10 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钱引安简历 

  钱引安,男,汉族,1964年11月生,陕西西安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西北大学经济学硕士。

  1980年8月至1983年8月在西安市农业学校学习;

  1983年8月至1989年3月在西安市灞桥区新合乡工作;

  1989年3月至1992年5月任西安市灞桥区新合乡副乡长;

  1992年5月至1994年5月任西安市灞桥区新合乡乡长;

  1994年5月至1994年8月任西安市灞桥区洪庆镇镇长;

  1994年8月至1996年11月任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办事处主任(其间:1992年7月至1995年12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年11月至1998年11月任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党委书记;

  1998年11月至2000年3月任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0年3月至2002年9月任中共长安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任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3年1月至2007年3月任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书记;

  2007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书记;

  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4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中共宝鸡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6年1月任中共宝鸡市委书记;

  2016年2月任中共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5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6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8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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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