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农委党委原书记赵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9-02-15 08:2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双鸭山2月15日综合报道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双鸭山市委批准,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对双鸭山市农业委员会党委原书记赵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就业专项资金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赵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毫无党性原则,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经济上贪婪成性,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双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双鸭山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双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杰简历

  赵杰,男,汉族,1965年11月生,黑龙江双鸭山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1.09—1985.08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5.08—1988.02 双鸭山市光明小学教师

  1988.02—1989.06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计划科科员

  (1987.06—1989.06双鸭山市教育学院政治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89.06—1993.03 双鸭山市四方台团区委副书记

  1993.03—1993.10 双鸭山市四方台团区委书记

  1993.10—1996.10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劳动局局长

  1996.10—1997.02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东荣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

  1997.02—2001.11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委常委、东荣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

  2001.11—2002.09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09—2005.02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1.03—2003.07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5.02—2006.10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委副书记

  2006.10—2010.04 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03—2007.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0.04—2010.12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2010.12—2011.04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调研员

  2011.04—2015.09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调研员,市就业局局长

  2015.09—2016.07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市就业局局长

  2016.07—2018.06 双鸭山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6 双鸭山市农委党委书记,提名为双鸭山市农委主任人选

  2018年8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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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