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我国住房市场宏观调控在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下,调控政策持续稳定,特别是地方政府在调控上从严从紧,政策强化与扩面并存,整体调控措施超过400次,创下历史记录。
具体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在金融政策方面,加强金融风险管控,逐步降低住房市场供需两端的杠杆率,同时,合理利用资产证券化、公积金等政策保障住房金融供给;在土地政策方面,通过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和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措施来有针对性地增加住房和用地有效供给;在保障房政策方面,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推动租赁市场发展;此外,还加大住房市场监管力度,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整体来看,持续稳定从严的调控政策取得了较好的调控效果,房地产市场快速上涨的现象得到基本控制。
与此同时,我国住房市场调控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二线城市住房市场供不应求、大部分三四五线城市供过于求的住房市场分化现象将会长期存在;二是住房市场金融风险不断加大,供给端和需求端的金融风险隐患逐渐显现;三是住房调控与市场行为间的博弈日益激烈,各种短期市场行为不断涌现;四是住房市场基础数据体系的确实造成对住房市场整体形势难以判断清晰;五是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缓慢,政府支持服务相对欠缺,监督管理体制正在完善。
整体来看,2018年我国住房市场处于一个转型期,将会从过去20年的住房高速增长期转变到波动式增长和区域性增长并存的阶段。面对这样的形势,未来住房市场调控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下,要进一步加强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实效性,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精准调控、及时调控的能力。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城镇化,坚定住房市场信心。二是围绕住房市场稳定发展实现调控机制化、制度化。三是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差别调控的政策毫不动摇。四是加快住房市场长效调节机制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课题组成员 魏劭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