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门发文促进乡村旅游:加大中央基建投资向乡村旅游项目倾斜

2018-12-10 16:3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2月10日讯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乡村旅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在整合资金资源、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明确了四方面内容,即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中央基建投资向乡村旅游项目倾斜;加强用地保障,各地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扶持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乡村旅游纳入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县、乡镇党政领导发展乡村旅游的专题培训。

  对此,中国旅游研究院产业所吴丽云副研究员认为,强化要素保障提出的四条内容是针对当前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根本性因素提出的,属于对症下药。“内容的提出有利于真正解决制约乡村旅游快速优质发展的问题,推动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并借助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实现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早日实现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战略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李柏文教授也认为,强化乡村旅游要素保障对乡村振兴具有重大的意义。“长期以来,资金、土地、人才、知识等要素发展不足、不充分,是制约我国乡村地区发展的主要原因,城乡要素对流机制未形成,此次《意见》针对瓶颈问题,重在补短板,乡村旅游将成为生产要素集聚流动的平台,将成为乡村振兴的先导产业,发挥示范和带动效应,形成一种重要的城乡要素交换与流动的机制,从而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动力,实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造福亿万百姓。”

  “资金、土地、人力是任何经济活动开展三个必要的核心要素,对于乡村旅游尤其如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冯凌副教授分析认为,由于乡村旅游资源相对分布零散,需要较大的投资进行整合和提升开发,在“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下需要一定的土地利用弹性指标配套服务设施,需要一批有情怀、有能力、有经验的投资人下乡进行示范性开发,从而带动当地老百姓不断提高建设经营和管理服务水平。

  面对现存难点,吴丽云分析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土地使用中的规划衔接,“多规合一”并未在各地有效实现,乡村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如何实现有效对接还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是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中很多贷款规模小,盈利存在不确定性,与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存在冲突,如何有效衔接也有难度。李柏文认为,培养一批扎根乡村的旅游人也非常关键,因为他们既是人才更是主人。

  为更好地让《意见》保障要素落实到位,冯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多部门合作,切实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资金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倾斜,在农、林、水利、交通等设施建设中预置旅游服务功能;政府性金融部门如各地农行、农商行、信用社要针对性设计农民能贷、好贷的金融产品。二是地方要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规划和计划,允许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设施配套用地、“四荒地”和农民自有宅基地建设乡村旅游项目。三是开展旅游培训送教下乡活动,号召旅游院校、规划机构、民间组织和热心的专业人士下乡,为基层旅游部门和乡村旅游从业者送教上门。

  此外,李柏文认为,“在财政投入方面如果能形成立法,则引导效果将非常巨大”。在他看来,土地利用方面,要积极探索生态红线的新划法,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倡导就地城镇化,适度城镇化,要去地产化和城市化;在金融方面,要充分利用旅游流量的优势,激发乡村旅游消费,提高旅游投资回报率;在人才培养方面,合理引进管理、运营、技术、市场等短缺人才,可借鉴深圳大鹏区开办社区旅游学校的经验,形成乡村旅游的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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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