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7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日报社“识政”微信公众号消息,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决定,寇昉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杨万明辞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寇昉,1963年10月生,原任吉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近日已任北京市高院党组书记。杨万明,1961年1月出生,2016年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近日已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寇昉简历
寇昉,男,1963年10月生,陕西西安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交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8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后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17.0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杨万明简历
杨万明,男,1961年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79年至1983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总编辑助理、副社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刑二庭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办公厅副主任、刑四庭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年1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6年1月,当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7年6月,当选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当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