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财务造假掩护实控人减持 天健会计所是否帮凶

2018-06-21 07:06 来源:CE.cn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记者 关婧)尔康制药(300267.SZ)因在2015年、2016年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近日被证监会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并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包括实控人、董事长帅放文在内的15名高管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6月15日,证监会湖南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2号,经查,2015年尔康制药全资子公司湖南尔康(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尔康香港”)将从另一全资子公司湖南尔康(柬埔寨)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尔康柬埔寨”)购入的200吨改性淀粉通过广州某食品公司、上海某实业公司等中间商间接销往尔康制药。

  为此,尔康制药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虚增了营业收入1805.89万元,虚增净利润1585.98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17.56亿元的1.03%,披露净利润6.05亿元的2.62%。

  2015年的年报显示,尔康制药当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贺梦然、胡萍,尔康制药支付给天健会计所的费用为100万元。年报中天健会计所出具了标准意见,认为尔康制药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6年尔康制药故技重施,尔康香港将从尔康柬埔寨购入的1878吨改性淀粉通过广州某食品公司、上海某实业公司等中间商间接销往尔康制药,另外尔康柬埔寨存在216吨改性淀粉销售退回未确认。

  因此,尔康制药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2.55亿元,虚增净利润2.32亿元,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29.61亿元的8.61%,披露净利润10.26亿元的22.63%。

  尔康制药的2016年年报中,天健会计所依旧出具了标准意见,签字会计师为贺梦然、严芬,尔康制药支付薪酬为130万元。

  湖南证监局表示,尔康制药从全资子公司全额现款购入原料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发生转移,相关经济利益没有实际流入,商品的实际控制权没有发生转移,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上述经济业务不应确认为销售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年底,尔康制药实控人帅放文夫妇宣布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9.66%的股份。

  2016年12月13日-16日、12月19日,帅放文夫妇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共1545.09万股。虚增利润的2016年年报(2017年4月21日)发布后不久,2017年4月28日、5月5日,帅放文夫妇又分别减持8600万股、167.10万股,合计减持了1.03亿股股份,共计套现12.37亿元。

  尔康制药财务造假被处罚,作为中介机构的天健会计所也难辞其咎。近期,证监会拒收立信、瑞华、兴华、致同、大华、众华六家会所的首发和再融资资料,也向市场传达了勤勉尽责是中介机构底线的监管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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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