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沪环境治理指数位居前三 与环境质量排名成反比

2017-12-26 13:0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来源:国家统计局截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 杨淼) 今日(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四部委联合发布了《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公报显示,31个省区中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北京、福建、浙江。其中,2016年环境治理指数北京、河北、上海位居前三,但环境质量指数均排位靠后,河北排倒数第二。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看到,31个省区的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结果排序影响着这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介绍,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计算绿色发展指数,通过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6个方面55项评价指标来计算,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区绿色发展成果。

  另外一方面是通过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通过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

  从具体数据来看,2016年绿色发展指数北京位居全国首位,其中环境治理指数、增长质量指数、绿色生活指数三项指标都位居全国第一。但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北京的公众满意程度全国排名30位,倒数第二,与绿色发展指数排名相反。

  记者发现,好多省份也存在着这种情况,比如上海绿色发展指数排名第4,但公众满意程度仅为23位;广东绿色发展指数为13位,但公众满意程度仅为24位。

  另外,两项指标极具反差的还有宁夏、西藏、新疆等省份,它们的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全国倒数三位,但三地公众满意程度的排名分别第10位、第1位、第12位。

  可见这两项指标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对其环境质量重视程度有关系。

  除此之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还发现,有很多地区环境治理指数很高,但是环境质量指数很低。比如,北京环境治理指数排名为1,但环境质量指数排名28位;河北环境治理指数排名第2,但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倒数第2;天津环境治理指数排名第6,但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倒数第1。

  宁吉喆对此表示,“环境治理指数”重点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方面开展的工作。“环境质量指数”重点反映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的环境质量状况,既与当地的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也与当地的气候、自然条件、产业结构等因素有关。同时,环境质量的恶化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环境质量的改善也需要一个长期的治理和扭转过程,必须从调整经济结构、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严控环境污染等多角度共同发力,不断推进,逐步提高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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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