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2017年12月14日,内蒙古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卜连海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丰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贺伟华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郝光东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福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卜连海简历
卜连海,男,蒙古族,1963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籍贯呼和浩特市。
曾任自治区公安厅情报信息中心主任(正处级)。
2013年1月,任乌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12月,任包头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郝光东简历
郝光东,男,蒙古族,1959年11月出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大学学历,1984年9月入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
1978.09-1980.07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公安中专班学习
1980.07-1983.07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一处干部
1983.07-1985.07内蒙古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6.06内蒙古公安厅一处干部
1986.06-1987.07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海东派出所挂职锻炼
1987.07-1990.03内蒙古公安厅三处治安科科员
1990.03-1994.08内蒙古公安厅三处治安科副科长
1994.08-1996.12内蒙古公安厅三处治安科科长
1996.12-1997.09内蒙古公安厅三处副处长
1997.09-1999.06内蒙古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1999.06-2003.06内蒙古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处长
2003.06-2003.12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3.12-2007.12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7.12-2011.05乌兰察布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05-2012.12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12-2017.12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