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原区长胡雪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7-11-24 09:2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原区长胡雪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胡雪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职工考录、企业经营、承揽工程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作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胡雪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胡雪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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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