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庆云违法给予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2017-11-23 10:4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3日讯 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山东保监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云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庆云县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中国人寿庆云县支公司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山东保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8万元。

  根据决定书,2017年1-3月,中国人寿庆云县支公司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时任中国人寿庆云县支公司经理赵鹏程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中国人寿庆云县支公司罚款8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赵鹏程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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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