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退证查询”同比增长118% 92%来自印尼

2017-11-23 09:1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23日讯 (通讯员 张叶玲 武灿) 据江苏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1-10南通口岸共有出口退证查询48批,货值212.6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8%56%。其中,92%来自印尼,金额达到185.2万美元,超过去年同期的3

  记者获悉,印尼海关对于退证查询的货物采取暂缓给予关税优惠待遇、暂缓放行、收取保证金或征税等措施,给进出口企业增加了仓储、物流等方面的费用,而且使企业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的积极性受挫。

  部分外贸企业处于产业链的底端,对客户的依存度较高,贸易地位不对等,有些国外客户凭借强势地位转嫁退证查询风险。如南通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一批货物8月份已经到港,10月中旬遭印尼海关发起退证查询,这票货物已存放在物流仓库2个多月了,公司销售黄小姐说:“前面的货没清关,客户到现在还没付钱,我的客户都不敢让我继续发货,本来谈的差不多的订单可能也没啥希望了,生产出来的货物还得另寻卖家。”

  运输细节问题是退证查询主因印尼退证查询原因繁杂,前10月退证查询数据显示,查询内容涵盖了原产地标准、货物描述、直运规则、生产商等多项内容,其中直运规则查询约占70%

  根据直运规则,只要航船经停非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国港口,无论是否更换船只,都需要向进口国海关提供相关证明,出口企业和船公司往往以为不转船就是直达,忽视了提交“未再加工证明”。

  如南通某纺织品出口企业仅10月就有3批出口印尼的货物清关受阻,遭到印尼海关的原产地证退证查询。究其原因就是运送该批货物船只在香港停留,企业忽视了“未再加工证明”的申请。最终,该企业为了能及早清关缴纳了20%税金,达4.3万多美元。

  江苏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企业:一是要严格按照中国-东盟产地证规定真实填写产地证各项栏目,不能盲目跟从客户要求;二是对不同的规格型号必须在产地证上分开列明;三是要提前了解货物的详细运输路线,准备好资料备查,对于经第三方停靠或转运的货物,发货人应保存联运提单,并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在香港停靠为例,企业可向香港中检公司申请签发“未再加工证明”,在清关时同产地证一起提交印尼海关。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殷俊红)